舞台上,炫完技的霍景云回到了卡座上,迎接着唐语月投来的灼灼目光,嘴角勾起。
小女人,这下知道他的厉害之处了吧?
崇拜他么?
“阿景,你好厉害!以你的水平,完全可以碾压现在的一流乐手啊!”
唐语月满眼冒星星,“你快跟我说说,后来你们乐队到底出了什么事,怎么就不搞乐队了呢?”
这个男人就像个谜一样,神秘得让她越发好奇了。
霍景云听到她的话,眉头微蹙,黑眸下意识地扫向陆文湛。
陆文湛正在喝酒,接受到他探究的目光,连忙道:“哈,还能出什么事?组乐队打名气是要烧钱的,当年的阿景穷啊,没钱推广,当然就没人请他们表演,没人请他们表演,他们就无法生存下去了。所以,最后乐队只好解散了。”
这个借口不错吧。
很符合霍景云现在穷人的人设。
“原来是这样?一钱逼死英雄汉啊。”
唐语月听完,一脸的可惜。
霍景云没有说话,只是想到了什么,脸色有点沉。
陆文湛看着他的脸色,心知肚明。
“阿景,刚刚唱得那么卖力,一定很渴吧?月月,还愣着干什么?给你偶像倒酒啊!”
某人这是想到前程往事了?
不过想来应该是过眼云烟了吧。
“嗯,偶像,请喝酒。”
唐语月倒是没矫情,给霍景云倒了杯酒。
霍景云瞥了眼她晶亮的眸子,微沉的脸色明朗了起来。
“偶像?那在你心里,我和刚刚的by相比,谁更厉害?”
谁更厉害?
她觉得,不好说。
但谁更幼稚,她知道。
“你!你更厉害行了吧?”
这男人,人看着高高大大的,没想到也是个幼稚鬼!
“看着不走心?”
霍景云抿了口酒,瞥了她一眼。
“那要怎样才算走心呢?像这样么?”
唐语月好笑,凑近了他一眼,一脸崇拜的样子,“哇,阿景,你是我见过的最最厉害,最最有魅力的乐手了!”
女人眸子黑亮,在五彩的灯光下,散发着晶莹的光晕。
笑眯眯的样子,像极了惹人喜爱的小萌宠。
霍景云眸心微动,莫名的觉得口干舌燥。
一旁的陆文湛看着两人对视的样子,嘴角勾起邪肆,“啧啧,要走心,先走肾啊。两位,不如今晚别回去了,我给你们开好房间?”